瑞士聯邦環境、交通、能源和電信部(DETEC)官網2021年5月12日消息:瑞士聯邦委員會當日宣布,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時生效的還有新的《木材貿易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環境保護法》增加了木材貿易新條款,明確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其制品將不能投放瑞士市場,旨在禁止非法采伐及其相關貿易。相關要求在《條例》中亦有所體現。一方面,通過禁止非法采伐及其貿易活動,減緩毀林和生物多樣性喪失,遏制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希望幫助消除瑞士林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與歐盟之間的貿易壁壘。
《條例》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歐盟木材法案》(EUTR)的內容,規定任何首次將木材或木制品投放瑞士市場的自然人或法人統稱為運營商;買賣已經投放市場的木材或木制品的自然人或法人統稱為貿易商。《條例》要求首次投放木材或木制品到瑞士市場的運營商必須履行木材合法采伐和交易的“謹慎義務”,即必須履行盡職調查,證明已經對非法采伐風險進行了系統評估,并將其降低到可以忽略的水平,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要求貿易商必須對其供應商和客戶進行信息登記。進行風險評估時,運營商需要提供如采伐許可、采伐計劃等木材合法性證明文件。
《條例》適用于所有進口和國產木材及木材產品,視從事采伐和木材銷售的瑞士森林所有者為運營商。即使森林所有者委托第三方進行采伐或木材銷售,也需要遵守此規定。《條例》要求運營商盡快建立和應用盡職調查系統,并在附件中列出了管轄范圍中的19種產品類別(木材或木制品)及其海關關稅編號,包括木材、紙、木漿、薪柴、建筑用木材、木制家具等。但《條例》不適用于可回收木材和竹制品。
《環境保護法》和《條例》由瑞士聯邦環境、交通、能源和電信部下設的環境辦公室(FOEN)負責監督實施。該辦公室同時也負責檢查盡職調查系統的建立、應用和更新以及風險評估是否合規。如果違反禁令,有關經營者則可能面臨最高3年的監禁或罰款。如故意違反有關可追溯性的相關規定,將處以最高20 000瑞士法郎(約合2.22萬美元)的罰款。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