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業(yè)局關于停止辦理木材運輸證核發(fā)手續(xù),各木材檢查站停止履行木材運輸檢查職能的通知
通 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各省直管縣(市)林業(yè)主管部門: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20年7月1日零時起,全省各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停止辦理木材運輸證核發(fā)手續(xù),各木材檢查站停止履行木材運輸檢查職能。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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