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報》2020年3月11日消息:越南農業和農村發展部(以下簡稱“農業部”)于當日發布了第1788/CT-BNN-TCLN號指令,對森林管理以及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保護和開發利用的任務與具體措施做出部署。
該指令指出,過去一段時間,越南發布了多項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保護利用政策。截止目前,越南已經建立了164個特殊用途森林管理委員會和231防護林管理委員會,保護了675萬hm2的森林和林地,約占全國林地總面積的46.7%。這些森林多為原始林,是大多數瀕危動植物的棲息地。該部分森林多數處于越南重要的陸地、海洋和濕地生態系統之中,在流域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適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針對此類森林和林地開展科學研究與環境教育,加強森林環境服務與生態旅游活動可逐步提高環境、景觀價值,為可持續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貢獻。
越南特殊用途林、防護林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由各特殊用途和防護林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森林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該委員會是農業部設于各省農業廳的機構,受農業部組織、指導和管理,同時受林業局專業指導、檢查和監督,經費由國家預算劃撥。其職能包括:1)為地方農業局提供咨詢和幫助,確保國家防護林及特殊用途林的種植、撫育、保護和開發政策的落實,提升防護林價值,維護和保護珍稀基因資源;2)通過科學研究建立兼具效率與可持續性的林業生產模型;3)提供森林環境服務,以合作或租賃形式依法將森林和林地分包給集體、家庭和個人,實施森林保護、旅游開發項目。
然而,越南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仍然存在毀林和盜伐問題,同時面臨各地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未得到足夠重視、年劃撥資金與發展任務不配套、基于可持續森林環境的創新性森林融資潛力和優勢尚未充分挖掘利用以及森林管護活動嚴重依賴國家預算等多種挑戰。部分省份國家公園等保護林地的管理歸口存在不同,導致特種用途林管護達不到理想效果,影響森林質量的提升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為切實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體系的相關規定,農業部就以下核心任務做出部署:
一是由省和中央直轄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定專門機構,在地方管理機構的配合下,對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進行清查,界定林區邊界并建立地籍,在2020年內基本完成林分界線劃定,相關數據提交至土地使用權證主管部門。嚴格處理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不當利用現象,解決非法侵占林地與權屬爭端等問題。
二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在不損害森林生態系統前提下吸引和有效調動森林保護與發展的投資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按照越南《林業法》規定嚴格控制森林用途變化。
三是依法有效實施森林保護,采取措施打擊毀林和非法森林開發,嚴格處理個人和機構的違法行為,以及主管部門不作為的違規行為。
四是各省森林管理委員會敦促組建護林隊,確保落實2019年1月1日第01/2019/ND-CP號法令的規定,有效實施政府關于建立護林隊并開展相關保護工作的意見。
五是為森林管理委員會引入社會資金支持,以更好執行政策,創造穩定的收入來源,制定發展方案并依法開展可持續生態旅游。
上述具體工作由農業部各下屬機構和單位執行。其中,越南林業局(VNFOREST)負責:1)制定并評估利用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開展生態旅游活動的可行方案,并于2020年第四季度向農業部報告;2)重新審核于2014年10月30日總理簽署的第1976/QD-TTg號法令《2020年國家特殊用途森林系統規劃及2030年展望》中的相關規定,根據《林業法》編制2021-2030年國家林業規劃及至2050年的遠期展望;3)盡快將當前林業管理機制與政策進行系統化整合,擬訂一項關于森林保護與發展、森林產品加工和林業貿易的綜合性投資政策,對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的可持續經營和發展做出規定;4)制定并實施2021-2025年階段林業可持續發展公共投資計劃,以取代即將到期的2016-2020年可持續林業發展目標規劃。
此外,在越南計劃與投資部協調指導下,林業局將制定和批準《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中的林業投資項目,特別是有關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的投資項目。越南組織和人事部負責與林業局進行協調,審查現行國家法規,為完善各地森林管理委員會組織架構提供指導,結合實際情況在全國范圍內確保各地特殊用途林、防護林得到統一有效管護。
各省森林管理委員會將根據《林業法》、《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對2021-2030年階段國家林業規劃及至2050年遠期展望中的有關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的條文進行迅速審查、修訂和補充。按照《林業法》組織相關活動,尤其是森林保護、打擊森林濫砍濫伐、開展土地管理以及開發生態旅游等。越南林業科學研究院將著重針對各生態區域中的特殊用途林和防護林,開展培訓和科學研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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