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將不再需要用人單位的招錄證明、嬰兒出生或死亡證明等一批證明了……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近日公布了一批省政府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其中包含用于參保人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職工就業期間的工資支付憑證等22項。
此外,用于木材運輸證核發的育林基金收據和完稅憑證證明直接取消。用于融資擔保公司設立、變更審批的消防設施合格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也不再需要消防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具,辦理方式改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