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緬甸木材商表示:盡管緬甸硬木通常出口至歐盟國家,但在2015年前,緬甸恐無法證明其硬木的合法性。
歐盟議會決定:歐盟國家可以自2015年3月份開始進口合法生產的硬木。非法進口商將被采取措施。按照森林執法、施政與貿易(FLEGT)行動計劃,如進口商具有《自愿伙伴關系協議(VPA)》許可,則他們可以自由進口。
緬甸木材商會(MTMA)秘書長Bar Bar Cho表示:“歐盟要求進口硬木需官方文件。緬甸環保和林業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and Forestry)也督促交易商在歐盟許可的情況出口木材。我們預計經歐盟認可的木材出口需要2年時間。”
國際公認的產品認證管理組織是森林管理委員會(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FSC)和森林認證體系認可計劃(Programme for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
他說:“國際市場僅接受獲得認證的木材交易。目前,西方國家包括美國已解除從緬甸進口硬木及木制品的禁令。這就是為什么我們需要一個能證明所出口木材合法性的系統?!?A title=木業資訊 href="http://www.banjia189.com/news/">
(責任編輯:蘇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