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洋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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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進口原木數量不斷遞增,其中大部分原木來自美國、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伴隨著進口原木的不斷升溫,國外的一些不良商家也乘機涌入。去年報道過,我們在走訪客戶中得知,山東臨沂一家貿易公司從澳大利亞奔達公司進口的加勒比松原木就碰到了“商業欺詐”的問題。
從采訪中我們了解到山東臨沂巨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在去年的二月份與澳大利亞奔達木材公司簽訂加勒比松進出口合同,雙方在合同以及信用證中明確約定了貨物等級以及品質的要求,即為所進口原木均為新鮮采伐等。但實際到港后中方公司發現該船22300立方米的原木出現了大量的斷裂、腐朽、蟲蛀、藍變等現象占了總貨量的80%。
面對這一情況中方公司高層緊急和澳方公司進行了溝通,并明確提出索賠要求,雖然澳方也積極地響應并多次派人來國內進行查驗,遺憾的是,澳方在答應了12.5萬美元的賠償后,剩下的只是推諉和刁難。究其原因不外是中方的款項已經劃撥到澳方公司名下,所謂的派員查驗,根本就是為了迷惑中方來拖延時間所釋放的煙霧彈而已,可惜中方公司知道的太晚了。面對整垛的斷木和爛木,巨成公司的老總李勇先生告訴筆者:“該船貨物明顯的存在商業欺詐行為,一開始澳洲公司銷售總經理告訴我絕對是新鮮采伐的,結果卻是這個樣子。由于經驗不足,該筆款項已經劃撥到澳洲公司名下,目前正在上報商務部中國企業境外投訴中心來得到解決,讓那些國外的不法商家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也給國內的同行們提個醒,做國際貿易千萬要小心,尤其是澳大利亞奔達公司這種不講信譽的公司,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再讓騙子得逞,吸取我們的教訓。所以,我們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簽訂進口原木合同條款時,要做到嚴密、規范,約定詳細合理,為可能出現的貿易糾紛提供索賠的法律依據。對客戶信譽和市場情況進行認真評估,要慎重選擇國外信譽好、操作規范的公司合作;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予以防范,避免貿易糾紛;對質量問題較多的出口國家或供應商,進口企業應提高警惕,慎重對待。堅持將中國檢驗檢疫證書作為貿易雙方結算的憑據,原木進口到岸后,進口企業一定要及時向當地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以便檢驗檢疫部門發現問題后及時出具對外索賠證書。
(責任編輯:黃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