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市生態環境局共開展日常巡查和夜間常態化專項執法檢查活動110余次,發現違法企業27家,查處環境違法行27起,已立案處罰27起。其中包含多家木業企業。
臨沂市保杉板材廠
屬 地:蘭山區
法人代表:胡宗伍
違法行為: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污染治理措施。
處罰決定:
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臨沂市蘭山區峰威板材廠
屬 地:蘭山區
法人代表:符秀芝
違法行為: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處罰決定:
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山東鶴洋木業有限公司
屬 地:臨港區
法人代表:滕廣學
違法行為:
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
處罰決定:
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臨沂平傳裝飾材料有限公司
屬 地:費 縣
法人代表:李平傳
違法行為: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處罰決定:
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費縣明贏板材廠
屬 地:費 縣
法人代表:趙忠國
違法行為: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處罰決定:
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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