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資源是發展紅木產業的物質基礎。近年來,隨著大量商業開發利用,導致紅木資源破壞嚴重,一些樹種瀕臨滅絕。國際動植物保護組織及有關國家加大了對紅木資源的保護力度,限制或禁止紅木資源貿易成為主要趨勢。
(1)紅木資源存量。
目前,市場貿易主流紅木樹種存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 存量相對豐富。包括刺猬紫檀、大果紫檀、微凹黃檀、非洲崖豆木;
- 存量中等。包括交趾黃檀、巴里黃檀、奧氏黃檀、東非黑黃檀與盧氏黑黃檀;
- 存量稀缺,包括降香黃檀、檀香紫檀等。
(2)紅木資源保護現狀。
紅木作為珍稀資源,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與國際組織的重視。由于前期紅木產地無節制的開發,導致該地森林破壞嚴重,環境惡化,一些樹種瀕臨滅絕。 2013 年 3 月,第 16 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 CITES 公約)締約國大會在泰國曼谷召開,會議所形成的最新 CITES 管制物種附錄共包括 247 種木材樹種。其中受管制紅木升至 7 種。具體見表 2。
其中附錄Ⅰ為禁止商業性國際貿易;
附錄Ⅱ為須有進出口許可證或者再出口證明書,方可進行國際貿易;
附錄 III 為須有締約國(成員國)出具進出口許可證和原產地證明,才可進行國際貿易。
目前已知的宣布限制紅木出口的國別情況如下:
馬達加斯加, 2010-141 號法令,禁止紅木和其他珍貴木材出口,該法令有效期 2-5 年;環境部門也制定禁止紅木非法貿易的政令;印度,非特殊情況嚴禁檀香紫檀(小葉紫檀)出口;泰國、越南、柬埔寨和老撾四國明令禁止采伐和出口野生來源的交趾黃檀;越南從 2013 年 5 月起對紅木加收 200%的稅;中南美洲地區國家則嚴格控制微凹黃檀、中美洲黃檀和伯利茲黃檀的采伐和出口;加蓬 2010 年 1 月禁止原木出口;加納 2014 年 1 月禁止紅木出口;緬甸 2014 年 4 月起禁止原木出口。
隨著越來越多的紅木出產國加入限制紅木出口的行列,紅木原料價格一路飛漲,成為行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 面對紅木資源的稀缺,行業應著力發展合理用材,減少資源浪費;建設紅木進口的“陽光工程”,行業合力而為,合理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