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熱帶木材組織(ITTO)執行主任辦公室致信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建議將經過認證的可持續經營木材及木制品作為環保商品納入WTO《環保商品協定》目錄。信件中涉及的木材產品為海關HTS編碼中的第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信中指出木材的環境效益為:木材是一種可再生資源。同時,由于樹木能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木材制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碳排放量極低,因此,木材常作為一種替代品,取代那些需要投入大量能源的原材料。木材的可持續性能夠從諸多方面得以認定,例如對木材實施的認證計劃。該計劃不僅包括國家層面實施的森林認證體系認可計劃也包括國際層面的認證項目。如可持續林業倡議、瑞典PEFC、馬來西亞木材認證體系(MTCC)和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等機構確保木材來源于可持續經營的森林(中國國內的森林認證為CFCC,編者注)。
另外,美國國際木產品協會(IWPA)的 CEO致信ITTO的貿易咨詢專家組(TAG)以及ITTO執行主任,呼吁ITTO關注世貿組織(WTO)正在進行的《環保商品協定》談判進展。IWPA建議將可持續認證產品列入該協定,其信件內容如下:美國和其他13個世貿組織成員啟動了世貿組織《環保商品協定》的新一輪談判,該談判旨在將環保商品關稅削減至0。APEC協定曾(2012年)對54類商品進行了減稅(見《環保商品協定》背景鏈接,其中涉林產品為竹地板,稅號:441872),新一輪的談判正是基于此而開展的。
在美國談判代表就環境商品協定清單征詢公眾意見時, IWPA提交了建議,希望將經過認證的可持續采伐的木材也列入協定中,即:讓可持續采伐的木材享受環保商品關稅削減至0的政策。理由是:0關稅將有助于消除或減少實施認證的額外成本,企業會處在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