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7日,阿根廷經濟和公共財政部貿易國務秘書處外貿副國務秘書處照會我國商務部駐阿根廷經商參處,通告阿方根據該國務秘書處7月3日的2014/97號決議,決定終止對原產于中國、巴西和烏拉圭的酚醛膠合板進行的反傾銷調查,且不采取反傾銷措施。
2013年1月2日,阿根廷經濟和公共財政部外貿國務秘書處在官方日報發布2012年第187號決議,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巴西和烏拉圭的酚醛膠合板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4412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