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地板行業尚屬處于多事之秋,而為了維護行業的健康、有序的發展,國際國內雙向調整,出臺或正在擬定各項木材規范。
《木地板企業等級劃分規范》
《木地板企業登記劃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由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木地板流通專業委員會組織起草,預定于2013年11月份完成。按規定,木地板企業劃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5個等級,特級為最高等級。
等級劃分主要依據企業的產品質量、經營狀況、資產、設備設施、管理及服務、人員素質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并提出了具體的評價指標要求。比如“質量管理”一項要求“有企業標準并在當地質檢部門備案,按標準生產,并建立相應的質量記錄、跟蹤、改進制度”。
《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
3月3日,歐盟制定的《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以下簡稱《指令》)正式施行,對木材來源地、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指標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該《指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木家具等木制品出口歐洲市場的競爭力,也將對我國木家具等木制品行業帶來重大影響:企業獲得FSC認證難度加大、出口木制品成本大幅增加、輸歐木制品的門檻大大提高、木制品出口通關受到較大影響。
《實木復合地板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業協會聯合上海市發改委、統計局、能效中心、質監局、經信委、能標委等部門共同起草《實木復合地板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強制性地方標準。該標準規定了實木復合地板生產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的技術要求、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節能管理與措施。